[摘要] 在即将过去的一年,杭州楼市发生了剧烈的变化。那些不变的话题,在这一年中滋生出异样丰富的内容,从侧面折射出杭州楼市的发展轨迹。面对特殊的楼市,无论是购房者还是开发商,都不由自主地散发着“年年岁岁花相似,岁岁年年人不同”的感慨。
2010杭州楼市年终盘点之政策
在即将过去的一年,杭州楼市发生了剧烈的变化。那些不变的话题,在这一年中滋生出异样丰富的内容,从侧面折射出杭州楼市的发展轨迹。面对特殊的楼市,无论是购房者还是开发商,都不由自主地散发着“年年岁岁花相似,岁岁年年人不同”的感慨。
A从“国11条”
到“国5条”
从今年1月10日起步的楼市宏观调控,其实有这一条明确的发展轨迹——那就是差别化房贷政策的提出与强化。国家对房地产市场调控的思路非常清晰,即严厉打击投资投机性购房,调控内容是一次比一次强化。
1月10日,国务院办公厅出台“国11条”明确:在继续支持居民首次贷款购买普通自住房的同时,严格二套住房贷款管理,抑制投资投机性购房需求,二套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40%。尽管这次调控的严厉程度被业内评价为“不痛不痒”,但值得注意的是,它为之后提出差别化房贷政策埋下伏笔。
4月15日,上半年的调控核心之一——“新国4条”出台。次提出“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对购买首套自住房且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的家庭,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30%;二套房贷款首付比例不得低于50%,贷款利率不低于基准利率的1.1倍;贷款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须大幅度提高首付款比例和利率水平。相对年初的“国11条”而言,“新国4条”的出台,对首套房首付、二套房首付等均作出提高,对三套及以上住房更是明确打击。抑制炒房行为,已被业界视为调控中的重拳。
仅过了两天,4月17日,国务院再度颁布“新国10条”。其中要求,商品住房价格过高、上涨过快、供应紧张的地区,可暂停发放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贷款;对不能提供1年以上当地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地居民暂停发放购买住房贷款;地方政府可根据实际情况,采取临时性限购。在限贷基础上,提出“限购”的思路。
9月29日,多部委颁布新政:暂停发放第三套及以上房贷;首套房首付比例不低于30%;房价过高上涨过快城市将限定家庭购房套数。之所以这被业内评价为史上最严厉的楼市调控,是因为它将之前对三套房“选择性”的停贷演变为“一刀切”,其实质是将差别化信贷政策强化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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