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当楼市进入了政策调控的严厉期,当楼市面对刚需的浪潮,当楼市不断放量走低的时候,当楼市面临第十二届杭州人居展即将召开之际,杭州楼市,似乎有着太多的看点。
“维权闹剧”两败俱伤
诞生于2008年的杭州“房闹”行为,在2012年上半年成为了一个社会现象。据粗略统计,从今年1月至今,杭州各类“房闹”事件已达近20起,参与者上千人。
“房闹”不仅次数节节攀升,其方式也不断地更新和升级。从最开始的静坐拉横幅,到打砸售楼处沙盘、与保安发生肢体冲突,后来让人觉得离谱的是,老业主爬上在建楼宇顶层意图跳楼,用这种极端的方式,向开发商“逼宫”。
今年2月16日,华盛达阅城宣布推出200套特价房,均价12500元/平方米,降价达3500元/平方米。这一降价成为导火索,2月25日,老业主们用砖头和棍子砸了玻璃并打烂了沙盘,并和售楼处保安发生了肢体冲突。
3月26日,滨江房产总部发生房闹,万家星城业主情绪激动,高举标语,最后警方不得不介入。回想万家星城在2009年一期开盘时,场面火爆,创造了一个楼盘连续三个月的短暂周期中,连续三次开盘,总推盘量超过1200套的记录,当时不少购房者甚至排队24都抢不到房源。虽然万家星城在今年的楼市冰冻行情中并没有采取降价行为,但是由于其另外两个楼盘曙光之城和金色黎明的大幅低开,让万家星城的业主感觉到了明显的市值损失。
不可否认,在开发商采取以价换量策略的背后,是老业主财富的蒸发,这不论对刚需客还是投资者来说,都是不愿面对的。而开发商降幅越大,就越敲打着老业主原本就脆弱的神经,房闹与开发商降价销售如影行随,近期开盘的楼盘几乎都伴随着房闹。
当然,房价下跌业主要求补偿差价的诉求,在法律上并不能得到支持。从法律角度来讲,没有其他特别情况下对此行为一般并不会支持的,开发商出台“降价补差”措施系企业自主的商业行为,并非开发商根据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的义务。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及院的司法解释已就商品房买卖合同作出了详尽的规定,结合买卖双方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所约定的内容,如无特殊约定的情况下,买受人单就商品房价格下跌来主张权利,应当不应得到支持。
其实,各种“房闹”的结果,使得老业主和开发商双双伤痕累累。售楼处的高价财物被毁,开发商因怕老业主闹事,开盘也不敢大肆宣传,价格保密工作做得十分到位,开盘时间、地点一改再改,买卖房子犹如搞地下活动。而对于老业主来说,“房闹”也没让他们得到想要的补偿,据不完全统计,除了个别开发商作出赠送车位、免物业费等让步外,大多数开发商并不予以理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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