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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按揭房出"新解"将开启怎样的新婚恋时代

钱江晚报  2011-08-14 08:30

[摘要] 昨天,人们在一天的消化和解读后,终于回过神来,细细一嚼,品出很多味道来。网上、家里、朋友间、饭桌上都在热议这个话题。毕竟婚姻是终身大事,财产是切身利益,有人甚至说,此次的司法解释,可能会改变中国传统的婚恋观念。

父母送的房子,另一方没份?

专家解读:除非房产证注明双方所有

在这次的司法解释中关于房产的归属问题有好几种细化规定,最明确的就要算“婚后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不动产,而且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的,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浙江海浩律师事务所的张婧律师打个比方:现在独生子女多,一对小夫妻结婚后,双方父母有余钱,又买了一套房子送给女儿,房产证也明确写着女儿的名字,那么万一这对小夫妻离婚了,这套房子应该毫无疑问是归女儿的,女婿是没份的。

要是以前就不是这样的。张律师之前办的一个案例,有一对夫妻婚后,女方父母出资为小夫妻买了一套房子,写在女方名下,后在离婚分割房产中被视为夫妻共同财产,白白分给男方一半财产。今后这种情况将作为个人财产,不参与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不过,这里也有个例外的情况,要是父母送的房子有明确的说法,是送给小夫妻俩的,或者送房子后,房产证上写着小夫妻两个人的名字,那么法律上会认为是父母送给小夫妻共同财产。

还有,有时也会出现很特殊的情况,比如,公婆送房子时,房产证上写的是儿媳的名字,张律师认为应该默认为公婆给儿子儿媳的共同房产。除非有特别明确的文本强调,该房产只赠与儿媳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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