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广州的农村人口庞大,撬动农民的需求也就撬动了中国的大市场,随着住房抵押贷款市场的成熟,完善农村的金融服务体系,提高农村的金融服务水平,将是撬开农村金融市场……
农民住房抵押贷款,撬动农村内需的支点?
2006年,江西省新农村建设办公室与省农村信用联社就在在赣州市试办农民住房贷款,已解决农村普遍存在的农民购(建)住房缺乏资金的实际困难。2008年,农民住房贷款业务已在全省推开,累计发放贷款9.4亿元,有45130户农民受益。
“目前,主要的信贷方式还是信用贷款和保证贷款。”江西省农村信用联社信贷部经理吴晓说,农民的宅基地和自建房无法流转,农村抵押物非常有限,这是各金融机构在农村信贷服务上普遍面临的难题。
根据《土地法》规定,农村宅基地属“农民集体所有”,其法律意义是农民只有使用权而无处置权。《担保法》也规定,农村宅基地不可作为抵押物。新实施的《物权法》首次对宅基地这一“用益物权”作了保护性的规定,但回避了能否允许农民处置的问题。
在这样的法律背景下,尽管至少有70%左右的人口住在农村,但农村量大面广的农民房资产始终处于“冷冻”状态,农村宅基地或农民房也被称为“沉睡的资本”。同时,广大农民因无其他值钱的财产可作抵押担保,以至求贷无门。
郑风田说,抵押问题是农村金融服务发展的桎梏,如果农民可以用自己所建的房子进行抵押贷款,靠月供偿还贷款,手里的闲钱就能多一点,农村的内需问题就比较容易解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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