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明天就是9月1日了,许多新规将从这一天起开始实施。哪些与你我的生活相关?会带来怎样的影响?下面就来了解一下吧↓↓↓
严禁由办案人员自行保管涉案财物
公安部近日对《公安机关涉案财物管理若干规定》进行全面修订,新版规定将于9月1日起施行。《规定》要求,严禁在刑事案件立案或行政案件受案之前对财物采取查封等措施要为违法犯罪嫌疑人及其所扶养的亲属保留必需的生活费用和物品。如果经查明被处置的财物确实与案件无关,应在3日内解除措施,并退还当事人。而之前的规定,只是要求及时退还,并未明确具体的时限。
按之前规定,涉案财物一般由办案部门统一管理,并由不具体办案的民警负责接收、保管、移交等,具备条件的公安机关才需要设定专门的部门管理。而新版《规定》则要求,各级公安机关都应指定一个部门并设立专门保管场所,对各办案部门经手的全部涉案财物或者价值较大、管理难度较高的涉案财物进行集中保管,涉案款项存入该机关的合规账户。严禁由办案人员自行保管涉案财物。
药品医疗器械飞行检查办法来了
9月1日起,《药品医疗器械飞行检查办法》正式实施,按照这个《办法》,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有权在任何时间进入被检查单位研制、生产、经营、使用等场所进行检查,被检查单位不得拒绝、逃避。
所谓飞行检查,是食品药品监管部门针对行政相对人开展的不预先告知的监督检查,具有突击性、独立性、高效性等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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