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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地探索土地制度改革 建立宅基地流转制度

经济参考报  2014-06-06 07:28

[摘要] 在我国推进城镇化的大背景下,土地制度改革被认为是推进城镇化的突破口《经济参考报》记者获悉,国土部已经考虑在加快完善农村医疗、养老等保障制度的前提下,逐步放开宅基地使用权流转。

浙江的宅基地改革试点方案则更为全面。已上报国土部的试点方案显示,在土地完成确权的背景下,将借鉴重庆“地票”制度,将宅基地使用权量化为“宅基地权票”,通过权票交易、流转实现农民宅基地自由、有偿退出,显化农民住房财产权益。与此同时,逐步探索在不改变宅基地集体所有性质的前提下,允许符合条件的宅基地及农房突破村级集体经济组织的边界,在全县农业人口范围内进行置换、转让、继承、入股。

值得注意的是,广东省也有意放开宅基地流转。《广东省城镇化发展“十二五”规划》显示,广东今后将建立转户农民权益保障机制,允许转户农民在自愿基础上通过市场流转方式出让承包地、房屋、合规面积的宅基地并获得财产,解除农村劳动力进城落户的后顾之忧。

国家发改委城市和中小城镇改革发展中心规划研究部主任文辉在接受《经济参考报》记者采访时表示,由于规划缺失,管理不规范,我国土地利用率较差,而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利用率更差,造成一方面部分用地闲置,另一方面耕地保护红线屡屡被突破。“只有加快土地制度改革,才能解决现阶段城市建设用地缺乏造成地价高企,集体建设用地闲置荒废导致应有价值得不到体现的现象。”

现实情况是,随着城镇化的推进,耕地遭到两头挤压———城市扩张占用耕地资源,农民建房筑院占用大量耕地。从耕地保护、节约集约用地来看,农村宅基地改革迫在眉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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