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天下 >资讯中心 > 纠纷 > 正文

拿着两本"被挂失"房产证作抵押 杭州女子300万"有借无还"

每日商报   2016-12-09 11:04

[摘要] “说好的抵押借款,怎么对方押了房产证还能把房子卖掉?”……杭州一位陈女士被老同学用两本“被挂失”的房产证,坑走了300万。

“说好的抵押借款,怎么对方押了房产证还能把房子卖掉?”……杭州一位陈女士被老同学用两本“被挂失”的房产证,坑走了300万。

房产证是真的 她借出了三百万

今年二月,陈女士的同学龚先生找到她,想要借三百万元用于生意周转。

龚先生拿出两本房产证,说:“这是我名下的两套房子,你若不放心,我把房子抵押给你。你借给我三百万元,半年后,我连本带息还你三百二十万元。”

陈女士拿起两本房产证看看,没看出什么问题。为谨慎起见,她还是想找人核实一下房产证的真伪。经过查询,陈女士得知,房子的主人的确是龚先生,那两套房子的市价已达七百多万。

随后,龚先生写了张借款三百万付息二十万的借条,连同房产证一起交给陈女士,并要求陈女士给他打一个收条,表示收到他的两本房产证。借条、收条都写好后,陈女士和龚先生一起去银行,将三百万划到了龚先生的账上。

借款到期了 他却玩起了失踪

今年十月份,陈女士联系不上龚先生,便按照房产证上的地址找上门去。她这一上门,可就懵了——住在这套大房子里的房主,是今年七月份买下这套房子的,并已办好了过户手续,房产证也已办下来了。

经房管局查证,原来,在今年四月份的时候,龚先生就以原房产证遗失为由,在房管局申办了两个新的房产证,并于今年六月将两套房子都卖给了他人,同时办理了过户手续。

陈女士找律师维权。然而律师却告诉她,目前可以起诉的,就是债务人龚先生。律师表示,陈女士和龚先生虽然有抵押的意向,却没有办理抵押物登记,所以,严格说来,他们的抵押合同没有生效,没有生效的抵押,当然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

根据我国《担保法》和《物权法》的有关规定,当事人以城市房地产做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物登记,抵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也就是说,在从事抵押行为时,一定要严格按照法律程序办理相关抵押登记手续。

免责声明:凡注明“来源:房天下”的所有文字图片等资料,版权均属房天下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文中所涉面积,如无特殊说明,均为建筑面积;文中出现的图片仅供参考,以售楼处实际情况为准。

房天下APP优惠多,速度快

买好房,就上房天下fang.com

关注杭州特价房官微

新房、二手房、租房、特价房大平台

文明上网理性发言精彩评论

亲,登陆后才可发表评论哦~,立即登录

发布 已输入0/200

相关知识 更多>>
新闻聚合 换一换
关于我们网站合作联系我们招聘信息房天下家族 网站地图意见反馈手机房天下开放平台服务声明加盟房天下
Copyright © 北京搜房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Beijing SouFun Science&Technology Development Co.,Ltd 版权所有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6318041 举报邮箱:jubao@fang.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