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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买土地使用权有失公平 不交钱只能民事诉讼

钱江晚报  2016-04-13 09:56

[摘要] 据记者了解,目前温州市区600多宗(套)已经过期或即将过期的房产中,尚没有一例续期或重新购买土地使用权。

据记者了解,目前温州市区600多宗(套)已经过期或即将过期的房产中,尚没有一例续期或重新购买土地使用权

“如果对于已过期的住房,全额缴纳土地出让金,相当于再买了70年的土地使用权,这对于现在的住户而言,显然有失公平。”浙江时代商务律师事务所的陈一来律师说,“就目前的窘境而言,必须等待国家相关部门联合出台政策,让土地证延期有据可依。”

除了等待,陈一来说,要解决王先生他们的困境,目前只有王先生以房屋存在瑕疵为由,提起民事诉讼,由法院裁决,撤销房产交易,根据法院生效判决重新将房产证变更为原房主。

陈一来提醒说,要避免出现王先生的困境,好的办法还是大家多留个心眼:在二手房买卖过程中,买家必须注意土地证的有效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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