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三部门联合制定并出台了公积金异地贷款相关政策。据政策全面实行已经过去半个月了,那么,该政策的执行和落实情况怎样?是否能在金九银十搅动楼市春水?
公积金异地无法贷款的问题,一直困扰着工作调动的缴存人。一方面购房需求得不到满足,另一方面公积金资金因此沉淀,白白闲置,非常可惜。对此,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三部门联合制定并出台了公积金异地贷款相关政策。据政策全面实行已经过去半个月了,那么,该政策的执行和落实情况怎样?是否能在金九银十搅动楼市春水?
9月起浙江公积金实现省内异地贷款
今年9月份,浙江省公积金个人住房异地贷款购房政策终于公布:本月起,浙江本省行政区域内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购买自住住房时,可向购房所在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办理异地贷款。
已签订《浙江省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异地贷款合作协议书》的本省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及其所属分中心、管理部适用于该《办法》,并将实现住房公积金缴存异地互认和转移接续。而异地贷款产生的归购房地中心所有,贷款风险由购房地中心承担。
其实,在此政策落地前,浙江就已经有部分城市先行先试。今年7月,绍兴、台州、舟山、嘉兴、宁波等5市就早于省级层面开始实行了新的异地贷款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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