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普通型人身保险新费率政策8月5日起正式实施。
保监会:普通型人身保险新费率政策8月5日起正式实施
8月2日,保监会在其官网上发布《关于普通型人身保险费率政策改革有关事项的通知》,正式启动普通型人身保险费率政策改革,新的费率政策将从8月5日起正式实施。具体如下:
各人身保险公司、各保监局:
为建立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规律的保险费率形成机制,推动保险公司经营管理和保险监管的创新,切实保护保险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人身保险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我会决定实施普通型人身保险费率政策改革。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人身保险费率政策调整
(一)普通型人身保险,是指保单签发时保险费和保单利益确定的人身保险。
(二)普通型人身保险预定利率由保险公司按照审慎原则自行决定。
分红型人身保险的预定利率、型人身保险的保证利率不得高于2.5%。
(三)保险公司对人身保险产品进行定价,应当符合有关精算规定。
(四)保险公司采用的法定责任准备金评估利率不得高于保单预定利率和中国保监会公布的法定评估利率的小者。
(保监会)
免责声明:凡注明“来源:房天下”的所有文字图片等资料,版权均属房天下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文中所涉面积,如无特殊说明,均为建筑面积;文中出现的图片仅供参考,以售楼处实际情况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