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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将实行保障性住房统一申请审核

北京市建设委员会   2013-04-16 19:49

[摘要] 2013年4月11日,北京(楼盘)市住建委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市保障性住房申请、审核、分配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2013年4月11日,北京(楼盘)市住建委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市保障性住房申请、审核、分配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根据《通知》规定,2013年4月19日起,北京市将实行保障性住房统一申请审核,以进一步简化程序,方便群众申请轮候,推动住房保障方式向“租售并举,以租为主”加快转变,促进住房保障事业健康、可持续发展。统一申请审核后,保障性住房申请家庭统一填写《北京市保障性住房申请家庭情况核定表》,并递交相关证明材料,并按照公租房准入标准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并获得备案资格的家庭,纳入住房保障范围。按照统一申请审核政策备案的家庭,分配实行租售并举,以租为主。先通过配租公共租赁住房予以保障,待有可配售房源时,按照届时我市出售型保障房政策进行配售资格核定并组织配售。统一申请审核前已备案的轮候家庭,仍然按照原方式进行保障,在轮候期间,可通过配租公共租赁住房或其它方式解决过渡需求。《通知》还对相关工作提出要求,各区县要加大房源建设力度,多种方式筹集房源,按照“十二五”期间基本解决轮候家庭住房困难的工作目标,合理制定工作计划和配租配售方案,并向社会公布。同时做好保障性住房统一申请审核政策宣传、答疑和指导,为申请家庭提供便捷、高效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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