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迄今为止,厦门住房公积金新政已经实施近3个月,在具体操作过程中,不少市民也有一些疑问,哪些银行可以办理商业性住房贷款转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办理“商转公”业务要符合哪些条件?如何办理?每个月缴交多少住房公积金可以贷到80万元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在省内异地购房是否能提取住房公积金做首付?
今年1月20日,厦门发布了两项住房公积金新政:一是提高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额度,单职工缴交住房公积金的,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可贷额度由原30万元提高到40万元;双职工均缴交住房公积金的,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可贷额度由原60万元提高到80万元;二是发布了商业性住房贷款转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以下简称“商转公”)办法,“商转公”贷款手续更便捷。
迄今为止,住房公积金新政已经实施近3个月,在具体操作过程中,不少厦门市民也有一些疑问,哪些银行可以办理商业性住房贷款转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办理“商转公”业务要符合哪些条件?如何办理?每个月缴交多少住房公积金可以贷到80万元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在省内异地购房是否能提取住房公积金做首付?
针对以上市民有关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贷款等各种疑问,本报特邀请厦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工作人员,在今天下午3点—4:30接听本报“民生热线”,市民读者可以拨打2961316进行详细咨询。
据了解,在厦门市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它城镇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城镇在职职工,均应缴存住房公积金。本市城镇单位聘用进城务工人员,单位和职工可缴存住房公积金。
当前,厦门还有数额庞大的非公企业,如小工厂、小饭店、中介店等,这些行业的从业人员多且流动性大,企业大都没有为这些一线员工缴存住房公积金。如果企业拒不缴交怎么办?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并在媒体予以曝光吗?
根据厦门近日印发的《关于贯彻落实扩大住房公积金制度覆盖面的实施意见》,对两次上门动员宣传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手续的单位,要及时发送住房公积金催缴函;对致函后仍不缴交的,要按照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给予行政处罚或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并在媒体上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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