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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讯:住建部停止发放第三套房住房公积金贷款

新华网  2010-11-03 17:26

[摘要] 住房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发文规定,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只能用于缴存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普通自住房,严禁使用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进行投机性购房。

住建部等四部委今日联合下发通知,规定住房公积金贷款不得用于投机性购房,三套房全面叫停,二套房首付不低于50%,再次强化了差别化的信贷政策。

《通知》规定,使用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购买首套普通自住房,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含)以下的,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20%;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的,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30%。

第二套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发放对象,仅限于现有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当地平均水平的缴存职工家庭,且贷款用途仅限于购买改善居住条件的普通自住房。第二套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50%,贷款利率不得低于同期首套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利率的1.1倍。

停止向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缴存职工家庭发放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

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只能用于缴存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普通自住房,严禁使用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进行投机性购房。

以下通知全文>>

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银监会联合印发《关于规范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

为规范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国务院关于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通知》的有关规定,经国务院同意,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银监会联合印发《关于规范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住房公积金是专门用于缴存职工解决基本住房问题的长期储金,缴存职工购买自住房时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但各地政策执行情况差异很大,特别是部分房价过高、上涨过快的城市,一些缴存职工使用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购买第二套及以上住房,并非完全用于自住,不符合《条例》规定,影响住房公积金发挥互助作用和制度公平。规范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严格将贷款限定于支持缴存职工解决基本住房问题,有利于住房公积金制度在发展过程中正本清源,更好地发挥其基本住房保障作用。为此,《通知》规定: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只能用于缴存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普通自住房。严禁使用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进行投机性购房。

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基础是制度的互助性和公平性。按照《条例》规定,职工有缴交住房公积金的义务,也享有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权利,应支持缴存职工购买首套普通自住房享受低首付、低利率贷款政策的需求。《通知》规定:使用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购买首套普通自住房,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含)以下的,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20%;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的,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30%。第二套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发放对象,仅限于现有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当地平均水平的缴存职工家庭,且贷款用途仅限于购买改善居住条件的普通自住房。第二套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50%,贷款利率不得低于同期首套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利率的1.1倍。停止向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缴存职工家庭发放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这既体现了住房公积金制度的互助性和公平性,也体现了差别化的住房信贷政策。

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规模主要由贷款额度控制。贷款额度是根据权责对等、支持基本住房需求、资金充分运用、机会均等、流动性合理等原则设定的。额度过低,对职工基本住房消费支持力度不够,导致闲置资金过多,资金使用率不高;额度过高,则会造成少数收入较高缴存职工占用过多资金,引发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资金短缺,导致其他职工享受不到应享有的政策优惠,资金互助性体现不足,影响制度公平。《通知》要求,各地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根据实际,以支持缴存职工购买普通自住房贷款需求为原则,合理确定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额度,并按规定进行备案。

《通知》强调,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和受委托银行要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强贷款风险管理,保障资金安全,维护缴存职工合法权益。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要会同有关主管部门,抓紧建立信息共享机制,防范骗取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等行为。

《通知》要求,城市人民政府要结合当地实际,抓紧制定落实本通知精神的具体措施,积极做好政策解释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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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各地公积金中心已经透露,会大幅提高购买三套房、二套房的门槛。

武汉公积金中心称,公积金房贷新政或将大幅提高购买三套房、二套房的门槛。对于武汉保障房试点项目,陈大卫称,目前已确定二个保障房试点项目,并且严格规定项目贷款必须定向用于该试点项目。

武汉公积金中心称,公积金房贷新政或将大幅提高购买三套房、二套房的门槛。

11月1日,住建部副部长陈大卫表示,公积金房贷新政最快11月公布,目前已草拟国家公积金贷款新办法,现处于会签阶段。但他并未透露具体条款。

据称,公积金房贷新政或将大幅提高购买三套房、二套房的门槛。

对于武汉保障房试点项目,陈大卫称,目前已确定二个保障房试点项目,并且严格规定项目贷款必须定向用于该试点项目。

武汉公积金中心透露,于新政出台后,将利用武汉公积金贷款支持保障房建设,大力建设保障性住房。将拟5亿元公积金贷款支持青山棚户区改造、罗家港经适房项目。

目前,厦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已于11月1日出台《住房公积金差别化信贷政策》,自2010年10月30日起开始实施。

《信贷政策》称,对贷款购买首套商品住房的家庭(贷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0%;对于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家庭,严格执行首付款比例不低于50%的规定。将暂停发放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住房公积金贷款。

延伸阅读>>商业贷款:首套房贷优惠利率调至8.5折 7折优惠消失

此前商业贷款差别化信贷政策已经全面实施,如今公积金也对三套房关上了大门。

这两天,有关北京、上海等城市取消对首套住房贷款利率7折优惠的消息引起了广泛关注,那么杭州的情况如何呢?

记者昨天从杭城各家银行了解到,有部分商业银行已经接到通知,首套住房执行的房贷优惠利率,已经由原来的7折调到了8.5折。不过也有一些银行表示,他们还没有接到总行的通知,但也早已经执行这个利率了。

7折优惠利率“销声匿迹”

我爱我家杭州分公司企划部经理周包军表示,目前杭城根本找不到享受7折优惠利率的客户,大多数购房者买首套房的优惠利率已经是8.5折,还有9折甚至基准利率的。

此前有消息称,银监会已于日前对各家银行进行了窗口指导,口头通知要求各行取消首套房贷7折利率的优惠政策。“应该没有正式的书面文件通知,但相信各行都已收到了这一指导要求。”银行业人士透露,这次上调银行房贷优惠利率政策是“不分地区,不分银行”,意即各地、各家银行均会按通知要求来执行。

真实情况是否如此?杭州银行也是这样吗?记者首先联系了两家股份制商业银行。他们表示,是有这么一回事,不过总行的执行文件还没有下发。

不过就在记者采访过程中,一家银行的工作人员表示,他们刚刚接到总行的通知,利率上调到8.5折。

记者又联系了工行、建行、招行等银行,工作人员表示,目前还没有接到有关这方面的通知。不过业内人士透露,虽然部门银行没有接到通知,但事实上今年夏天以后就很少有享受7折优惠的客户了。

“我听说是年初还有几个客户享受过,后来就没有听说过了。”某银行信贷部门负责人表示,据他了解,目前杭城各家银行基本上都没有再给客户7折利率。

8.5折利率未影响杭城楼市

7折利率优惠取消是否对会杭城房地产市场形成新一轮的冲击呢?“事实上,杭州执行首套房贷利率8.5折的情况早已经存在了。”周包军指出,目前市场上能享受8.5折的利率优惠政策的客户也大概只有一半,很多人都是8.5折以上的,9折和基准利率的也不罕见。

“每个客户具体能否享受到优惠利率,要看各家银行的审批结果,但无论如何目前市场上的也是8.5折了。”周包军认为,7折优惠的取消也很正常。因为该政策的实施也是有一定的历史条件的,是在金融危机中为救市、托市而被迫采取的非常举措。

这个消息对杭州楼市应该不会有什么影响。“其实在国家开始第二轮调控后,杭州楼市已经进入了观望期。这样的消息不会有什么影响。”周包军说。

●新闻链接

首套房贷优惠利率上调

业内称“威力相当于4次加息”

各大银行上调首套房贷利率优惠下限,对购房者究竟影响几何?对此,一位业内人士直言,此次上调威力相当于四次加息。

对比利率折扣优惠调整前后贷款人实际增加的购房成本,上海某研究中心分析人士给记者算了一笔账。以一笔20年期100万元的商业贷款为例,对于首套购房买家来说,在目前6.14%的基准利率下,如按照原先7折利率计算月供为6217.98元,而如按照上调后的8.5折利率计算月供将增加至6721.14元,贷款人每月还款额增加了503.16元。

而与之前央行加息时5年期贷款基准利率从5.94%上调至6.14%——即增加贷款人月供115.57元(以20年期100万元贷款数计)相比,首套购房利率折扣从7折提升至8.5折,给购房者直接增加的成本支出相当于4次加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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